用在
電子汽車衡上的傳感器多是橋式、柱式稱重傳感器,
電子汽車衡的傳感器的工作原理,
實質上就是稱重傳感器的工作原理。
稱重傳感器是一種將質量信號轉變為可測量的電信號輸出的裝置。
在傳統概念上,用單項參數評價稱重傳感器的計量特性。舊國標將應用對象和使用環境條件*不同的“稱重”和“測力”兩種傳感器合二為一來考慮,對試驗和評價方法未給予區分。舊國標共有21項指標,均在常溫下進行試驗;并用非線性、滯后誤差、重復性誤差、蠕變、零點溫度附加誤差以及額定輸出溫度附加誤差6項指標中的zui大誤差,來確定稱重傳感器準確度等級,分別用0.02、0.03、0.05......1.0表示。
在各種衡器和質量計量系統中,通常用綜合誤差帶來綜合控制傳感器準確度,并將綜合誤差帶與衡器誤差帶起來,以便選用對應于某一準確度衡器的稱重傳感器。法制計量組織(OIML)規定,傳感器的誤差帶δ占衡器誤差帶Δ的70%,稱重傳感器的線性誤差、滯后誤差以及在規定溫度范圍內由于溫度對靈敏度的影響所引起的誤差等的總和不能超過誤差帶δ。這就允許制造廠對構成計量總誤差的各個分量進行調整,從而獲得期望的準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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