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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計電子汽車衡重器竟相差六百公斤
近日,不斷接到司機們投訴說,同一車貨,在相距幾公里的兩個收費站,稱量相差六百多公斤,高速收費站電子汽車衡計量衡是否準確,讓人心生疑竇。
其中,有司機投訴高速收費站有個別車道出現前后計重收費誤差260多元,一度引發復稱堵路的風波。
收費人員:暗中流傳兩種逃費方式
據悉,目前計重收費采用的是動態秤,當貨車以3~5公里小時速度勻速經過金屬條板時,動態秤就開始按車輪數逐組測重,兩旁的紅外線掃描儀掃描車軸數,車輛載重、類型、超重比例等數據將會展示在收費亭旁的顯示屏上。整個計重收費過程用時約5分鐘
收費人員說,地磅電子汽車衡以動態稱重法來計量,要求車輛勻速通過,否則測量結果可能會不準確。但一些司機為了少交費或逃費,可能會故意不勻速通過從而造成計重不準確。
據介紹,司機間暗中流傳兩種逃費方式。一是跳秤:車輛在秤臺前突然加大油門,使車輪在瞬微微抬起,跳過秤臺,減少稱重;二是繞行:車輛在通過計量衡時,車輪行進繞S形,使秤臺受力不均,以減輕稱重。
省質監部門:部分稱重傳感器被壓壞
事后經過省質監部門的認真核查,發現有2條車道計重設備存在計重誤差范圍超過法定標準,被封存。執法人員透露,計重設備出現誤差超標的原因是部分稱重傳感器丟失或被壓壞,沒有得到及時的檢修造成誤讀。
據悉,春運期間,質監部門將繼續加強對各收費站計重收費稱重設備的監管,嚴厲打擊使用不合格或未經檢定的稱重設備違法行為。
專家:貨車勻速行駛結果zui準確
由于目前相關部門規定不對有爭議的計重復稱,原因是怕引起公路交通堵塞。
但司機們認為,計重收費法定的誤差是允許的,但關鍵是合理誤差,還是人為所致,得拿出個證據來,尤其在數據出現明顯“打架”的時候,更不應簡單生硬地回應。
有專家稱,貨車勻速行駛通過計量衡時,結果zui為準確。目前質監部門表示,這些測重設備是國家強檢設備,半年接受一次檢查,按規定是允許有正或負2.5%的誤差。車輛過秤后一般不采取復稱。如被稱重方對稱重設備準確度有異議,可在先繳交通行費后向省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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