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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電子汽車衡稱重軸型的選擇
車輛超載是造成公路加速損壞和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我國交通和*等部門對超限超載的執法力度不斷加強。為了給我國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一個便捷準確的執法手段,依據交通部及有關部委對車輛軸類型及軸載質量的標準,我們在2000年研制了符合我國管理規范要求的便攜式動態軸重超限檢測儀,也就是便攜式電子汽車衡,為交通管理部門實施有效的超限超載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
按待檢車輛的各軸型依次輸入,如待檢車有3組軸,軸型分別為1(單軸單胎),5(雙聯軸雙胎),5(雙聯軸雙胎),則輸入“155",確認無誤再按一次【軸型】,否則可按【糾錯】修改。
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便攜式電子汽車衡稱重軸型的選擇,對照下表格進行:
軸組類型 | 輪軸類型編號 | 圖解 | 限定值(kg) |
單軸,每側單輪胎 | 1 | 6000 | |
單軸,每側雙輪胎 | 2 | 10000 | |
雙聯軸,每側單輪胎 | 3 | 10000 | |
雙聯軸,每側一單輪胎一雙輪胎 | 4 | 14000 | |
雙聯軸,每側雙輪胎 | 5 | 18000 | |
三聯軸,每側單輪胎 | 6 | 12000 | |
三聯軸,每側雙輪胎 | 7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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